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公开提名系(室)干部公告

作者:摄影:审核:来源: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274

为进一步加强科(职)级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工作实际,现公开提名系(室)干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1、系(室)主任岗位9个

(1)艺术设计学院产业设计系主任1名;

(2)艺术设计学院信息与媒体设计系主任1名;

(3)艺术设计学院社会设计系主任1名;

(4)艺术设计学院摄影系主任1名;

(5)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实践(实验)中心主任1名;

(6)国际创意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主任1名;

(7)国际创意设计学院产品设计系主任1名;

(8)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系主任1名;

(9)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实验室主任1名。

2、系(室)副主任岗位12个

(1)艺术设计学院产业设计系副主任2名;

(2)艺术设计学院信息与媒体设计系副主任2名;

(3)艺术设计学院社会设计系副主任任2名;

(4)艺术设计学院摄影系副主任1名;

(5)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实践(实验)中心副主任1名;

(6)国际创意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系副主任1名;

(7)国际创意设计学院产品设计系副主任1名;

(8)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数字媒体艺术系副主任1名;

(9)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实验室副主任1名。

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系(室)副主任职务的,应当具有科员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提任系(室)主任职务的,应当具有副科(职)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支部提名,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提名截止时间

组织提名、他人提名、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此表请于2023年4月7日(周五)中午12:00前交至艺术设计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员处(艺术楼A423室),或艺术设计学院党委设立在松江校区艺术楼A423室门口的推荐箱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邮件至shuang920505@163.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艺术设计学院党委,艺术楼A423室

联系人:  杨爽

联系电话:67792179

E-mail: shuang920505@163.com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2023年 4月4日



附件:

1、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科(职)级干部岗位个人自荐表.doc

2、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科(职)级干部岗位组织提名表.doc

3、艺术设计学院党委科(职)级干部岗位他人提名表.doc